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11-3-00004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采购人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文件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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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C20241062000026 | F0101012 | F0101012 | 针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预计人月数36人月。 | 1 | 项 |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220kV送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2024-10-15 | 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1个计划投资额大于2.9亿元的电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至少包含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以及计划投资额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拟派人员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过1项计划投资额大于2.9亿元的电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至少包含结算审核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以及计划投资额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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