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环卫办更新优化破冰除雪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2-JSDS-G2024-0017
项目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环卫办更新优化破冰除雪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 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49.000000万元;采购包2:10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分包A最高限价为 149 万元;分包B最高限价为 101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多包兼投,但只能依顺序中一个包。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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