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3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富康大厦201室(福建元丰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FCGZ202437-1
项目名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9770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9770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其他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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