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购电锅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山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山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购电锅炉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山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购电锅炉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 (元): 420525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回购电锅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20525 .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山 西省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处县城 郊 外,不具备 集中 供暖条件,为最大限度响应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的号召, 2018年,我大队与国网山西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焕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暖协议 。 由山西焕星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供暖设备安装 , 其提供的大型热库谷电相变釆暖系统是专利发明具有不可替代的自主知识产权 , 实施了采暖锅炉 “煤改电”改造 。 2018年至2023年期间均由山西焕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冬季供暖服务。 2023年 山西焕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与我单位终止供暖合同, 但由于回购事宜未沟通妥善,因此决定 2024年供暖服务仍然由该公司提供,2024年10月 18 日的“三重一大”会议也讨论通过支付该公司供暖费用 350000 元。会后,该公司再次就回购事宜与我大队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大队回购该公司谷电蓄热供暖设备 ,经评估,设备费用 42.05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山西焕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上辇街 239新媒体产业园1330-B
三、公示期限
五个工作日( 202 4 年 11月 4 日 -202 4 年 1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