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和平站区栅栏整治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和平站区栅栏整治 施工总价承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 HFGC-D2024-38
本谈判 采购 项目 和平站区栅栏整治 经 段 党政联席会 研究 通过 。 项目业主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 工程施工图已经审核合格,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 人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 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站区栅栏整治
1.2 采购人: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谈判最高限价: 680723 元 (含税) 。
1.5 采购项目概况: 和平站区栅栏整治: 拆除及新建破损栅栏、刺丝滚笼 817米,施工安全围蔽857米 。
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和平站区栅栏整治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2 计划工期: 35天 。
2.3 建设地点: 和平站区 。
2.4 质量要求: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施工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施工,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
2.5 安全目标: 消灭安全生产一般及以上事故和铁路交通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供应商 具有施工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的 集团非运输施工企业或段管内维保单位 。
(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财务承诺书 ,没有 处于 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 状态 ;
(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项目不少于一项类似工程施工;
(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在国铁集团或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谈判;
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递交谈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 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供应商”、“单位行贿罪”;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 5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截图】;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 6)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满足项目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4)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 5) 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一年内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6) 在谈判期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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