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4-HZ-11-01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改扩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9,961.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改扩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59,961.2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59,961.23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改扩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如有最新颁发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改扩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到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8)响应人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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