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大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4-11-01
项目名称:2024年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大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9.827313
最高限价(万元):99.827313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2024年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大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河边混凝土压花步道500米,宽2.5米;建设沿公路塑木步道550平方米;安装6米高60W太阳能路灯50盏。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项目实施地点: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大寨自然村。(三)工程质量要求:确保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承建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4)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9)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3)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2024年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大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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