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广电工程局新能源工程公司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安工程专业分包公开竞争性采购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兴宁市“百千万工程 ”-县域承载力提升及国防教育基地配套设施工程(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安工程专业分包 )
工程地点:梅州市兴宁市全市区域;
二、招标范围:包括办理本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审批、采购(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如下:包括办理本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审批、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如下:(1)、本项目的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集电线路、接入工程、通信工程、视频安防系统等附属工程等;该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涉及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工程协调费用,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财产及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赔偿,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涉及原有地面及相关设施的修补等,其费用包含于报价中。 (2)、投标人负责办理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批,完成电网公司接入; (3)、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相关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4)、 投标人按照要求完成项目防雷及电气接地检测;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5)、投标人负责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工程质量验收及备案、 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6)、本工程除非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本合同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建筑安装等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 施工过程控制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运营所必须的,则需纳入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项目范围变更等各类原因对上述所列合同内容作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对工程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由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分步设计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具体范围、项目增减调整,投标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视为预见和接受。合同内容调整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完成竣工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等工作;
(8)负责充电桩系统监测 APP 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充电桩的运营 数据、设备运行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手机 APP 等功能;负责接入发包人既有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接入数据项目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监控室位置的选定另行协商。
(9)项目建设期间,未竣工验收部分的工程由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中的维修、保养、设备更换及其他运行维护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保证充电桩正常工作能效。定期检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不使用的配件应放于指定位置;
②定期检查整个系统的工作情况;
③应定期检查变压器,接线需牢固,线路绝缘性良好,无破损现象,各项设备
工作良好;
④定期巡检线路、漏电保护器,保证线路安全;
⑤如遇有暴风骤雨、冰雹大雪等恶劣天气,应采取措施保护充电桩,以免其受到损坏;
⑥充电桩设备主要部件应始终运行在产品的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达不到要求的部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⑦投标人负责电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运行和维护人员当电站发生故障时,维护人员须及时解决。
⑧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单位或其法人或其法人授权代表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
(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南方建投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级黑名单或禁入期满后已解禁。
(6)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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