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四公司城市轨道分公司电瓶车维修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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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四公司城市轨道分公司
电瓶车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SGS-SBWX-202408
- 采购条件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拟将本公司电瓶车进行维修。电瓶车自2017年6月购置后开始投入使用,先后投入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大连地
铁五号线第5、6标工程施工,累计使用7年,现考虑对电瓶车进行维修;设备存放于辽宁省沈阳市,拟对设备进行维修后投入沈阳地铁六号线21标
盾构工程使用。 -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沈阳地铁六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十一合同段盾构工程项目概况:包含两个盾构区间,为苏家屯站~沙柳路站盾构区间、沙柳路站~迎春
街出入场线盾构区间,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设计区间隧道管片外径6.2m,内径5.5m,管片厚度0.35m,环宽1.2m,管片拼接采用错缝拼接方式,
根据隧道埋深管片采用C50•P10混凝土。管片螺栓M30-6.8级,联络通道采用8.8级螺栓。
苏家屯站~沙柳路站盾构区间:自苏家屯站始发,沿迎春街向南走行至沙柳路站。本工程左线起点里程左DK43+202.713,终点里程左DK44+219
.579,区间全长1014.636米(短链2.23m);右线起点里程右DK43+202.713,终点里程右DK44+174.781,区间全长972.068米,线间距14~15m。线
路纵断“V”型坡,最大纵坡24.8‰,最小坡度为2‰。
沙柳路站~迎春街出入场线盾构区间:本工程为迎春街停车场出入线地下结构工程,区间起自沙柳路站,沿迎春街向南敷设,后转向西南方向
下穿浑南灌渠后,到达迎春街停车场。区间里程范围为正线里程K44+466.690~K44+578.037及出入线里程K0+000.000~K2+205.000。其中正线里程K4
4+466.690~K44+578.037及出入线里程K0+000.000~K0+015.802段采用明挖法施工,明挖段长约127.134m,与沙柳路站合建。出入线右线YK0+015.802
~YK1+704.300及左线ZK0+015.802~ZK1+725.751段采用盾构法施工,右线盾构长度约1688.498m,左线盾构长度约1709.949m;盾构机由出入线明挖
段盾构井始发,掘进至沙柳路站盾构井接收。区间纵断面上呈“V”形坡,最大坡度为35‰,最小坡度为2‰。
2.2谈判内容:见附表一(电瓶车维修明细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机械设备维修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
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垫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 维修能力要求:具有自主维修电瓶车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维修完成后符合GB/T 10762
-2021的电瓶车性能要求,并出具相关维修合格报告。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期间同类电瓶车设备维修改造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2022年-2024年)期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或未被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限制交易名单、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列为失信企业或失信人(特指法人);
3.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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