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J-C(2024)332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徐州公安处网络通道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拟遴选 1 家合格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为采购人提供网络通道租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法人公司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文件或法人公司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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