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江苏)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江苏)
招标编号: 2024JHGSDL-JS
日期: 2024 年 11 月 4 日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高铁公司) 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
内容
京沪高铁公司在 江苏省境内 2025 年拟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计划交易电量约 14.0 亿 kWh ),具体电量以 2025 年实际发生为准。计划 交易 共计 16 个 户号, 其中 220 k V 约 13.6 亿 kWh ( 7 个 户号 ); 10 k V 约 0.4 亿 kWh ( 9 个 户号 )。年度协商交易合约电量以在参加 2025 年年度交易前招标人确认的数值为准,或执行交易省份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合约外用 电量则为月度集中竞价或现货等交易(以下简称竞价交易)合约电量。
三、服务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整年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 、 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已注册生效准入的售电公司且无注销记录。
3 、交易能力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于交易周期内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量全部参与交易,且能够以约定的交易电价计算电费,并按交易中心有关售电企业结算规定的结算要求,进行结算。 2023 和 2024 年年度业绩总额均在 28.00 亿 kWh 以上。
4 、服务要求:能够符合国家、行业市场化交易规则及双方合同要求;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在江苏省境内 2025 年市场化交易申报相关业务及手续,并完成交易周期内所有市场化交易;能够及时提供最新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动信息;能够每月按时提供市场化交易结算单,确保账目清晰、详实准确;能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交易周期内双方的日常交易手续及流程;向招标人提供电力技术咨询,电力市场政策解读,电力交易电费测算及用电安全与节能技术指导;对招标人用电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半年统计分析,形成节能建议意见,并形成月度、季度和半年度分析总结;其他有利于招标人节能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5 、履约信用要求:在以往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并在电力交易市场中有良好的声誉,其供应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通报整改期限内;以往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其他不良信誉记录;无违法行为,无恶意竞标、无骗标、无合同违约现象;提供该同类产品近三年良好的业绩证明和审计报告等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本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或电汇的方式支付,扫码支付成功后无需上传凭证;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电汇完成后应到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 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 > 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西客站地区南蜂窝路 9-1 号国铁交易基地。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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