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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4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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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4-XN533-WZ0514-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兰成渝分公司所辖相关场站

标段数量:

3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目前,国家管网集团公司正在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智能站场建设,满足运检维一体化 的需求,进一步建设管道本质安全、运检维高效的智能站场。智能化站场建设对于现场火气设备的可靠性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由于兰成渝分公司 目前管辖兰成渝成品油管道、兰成原油管道、中贵天然气管道(广元输气站),3 条管道 均已建成运行 10~20 年不等,站内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感 温、感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备运行多年,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为提高站场风险感知预警能力,需对站场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仪表设备的可靠性,实现安全隐患的早发现,早预警、 早处理。

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火焰探测器等物资采购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1-26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第二标段:火焰探测器等物资采购 招标控制价111.6894万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等产品制造商;第二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焰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头等产品制造商;第三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制造商; 1.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可燃气体探头、火焰探测器、现场电涌保护器、声光报警器等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防护等级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 防爆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满足数据单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火焰探测器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 CCC认证 证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产品应取得 CCCF 认证 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应满足《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设计文件、《油气储运工程 可燃/有毒气体和火焰探测及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9-2023-2 、《 油气储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8-2023-2、 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管理文件、国家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的物的(一标段包括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二标段包括火焰探测器、红外可燃气体探测器、PID可燃气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三标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型感温探测器、智能型感烟探测器、感温电缆)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业绩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委托单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按委托单计算业绩数量。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3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2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6.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6.4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物资采购

标段编号:

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1-26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第三标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物资采购 招标控制价94.1419万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等产品制造商;第二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焰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头等产品制造商;第三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制造商; 1.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可燃气体探头、火焰探测器、现场电涌保护器、声光报警器等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防护等级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 防爆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满足数据单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火焰探测器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 CCC认证 证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产品应取得 CCCF 认证 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应满足《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设计文件、《油气储运工程 可燃/有毒气体和火焰探测及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9-2023-2 、《 油气储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8-2023-2、 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管理文件、国家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的物的(一标段包括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二标段包括火焰探测器、红外可燃气体探测器、PID可燃气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三标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型感温探测器、智能型感烟探测器、感温电缆)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业绩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委托单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按委托单计算业绩数量。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3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2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6.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6.4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探头等物资采购

标段编号: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1-26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第一标段: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探头等物资采购 招标控制价92.704万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等产品制造商;第二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焰探测器、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头等产品制造商;第三标段投标人应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制造商; 1.4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可燃气体探头、火焰探测器、现场电涌保护器、声光报警器等防爆设备的防爆等级、防护等级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 防爆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满足数据单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火焰探测器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 CCC认证 证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产品应取得 CCCF 认证 证书、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应满足《兰成渝分公司火气系统更新改造》设计文件、《油气储运工程 可燃/有毒气体和火焰探测及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9-2023-2 、《 油气储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规格书》DEC-OTP-S-IS-008-2023-2、 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管理文件、国家网络安全标准规范、管网集团和西南管道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 5 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标的物的(一标段包括可燃气体探头、报警控制器;二标段包括火焰探测器、红外可燃气体探测器、PID可燃气探测器、报警控制器;三标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智能型感温探测器、智能型感烟探测器、感温电缆)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业绩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以委托单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按委托单计算业绩数量。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3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2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1)、(2)、(3)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6.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 6.3投标人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6.4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投标人提供承诺)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1-04 23:59: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1 23:59: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正式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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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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