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场站无人机AI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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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光伏场站无人机AI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成都贝斯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服务公司为四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光伏场站无人机AI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采购编号:XNDLSJY-HW-BSTSM-22-2024-009。 -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南院公司正在进行2024年度重要科技项目“深度融合无人机AI巡检的光伏场站生产运维平台研发”,为满足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技术开发合同内容要求,开展相关科研软硬件及设备租赁工作,内容包括用于光伏场站倾斜摄影拍摄的无人机设备及飞行平台、建模软件、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等。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光伏场站无人机AI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及《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一览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资质业绩要求 限价
(含税、万元) 采购文件售价(元/套)
1 光伏场站无人机AI巡检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资质要求:详见“3. 应答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无 500 -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应答要求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应答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应答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3)应答人有能力履行招标要求的内容,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通过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
(4)应答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和“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黑名单内。
(5)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应答人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资质要求:无。
(10)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双方主体、合同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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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