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十批)(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皓东公招(货物)2024-003-1-1-1
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十批)(第四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48784300.00元(公告信息中项目预算金额以此为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1
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十批)(第四次)包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9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91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人员跟踪管理套装55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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