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DCG067
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劳动基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486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517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6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条件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条件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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