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职业教育中心数字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4)104
项目名称:数字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数字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数字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3)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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