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都办公点办公配套生活用房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西藏
-昌都地区
华能澜沧江(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都办公点办公配套生活用房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053 )
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卡若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澜沧江(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都办公点办公配套生活用房租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租赁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房屋需求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790㎡,其中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00㎡-990㎡、住宿房间数量不少于44间、厨房及食堂面积可容纳不少于50人同时就餐、停车场所可满足不少于10辆车同时停放、会议室2间(其中:一间可容纳不少于50人开会,另一间可容纳不少于20人开会)。所提供的房屋面积不应少于以上需求面积,超出需求面积的不单独计费。住宿房间按房间数量需配置相应的衣柜、床、桌椅、电视机、卫具、热水、供暖等设施设备,具备网络开通条件及其它必备设施等,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生活条件。需考虑入驻人员的用餐场所,用餐场所需提供桌椅等必备的餐厅就餐设施,同时需提供现场办公用车的停车场地。租赁期间办公及生活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作、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主体结构缺陷、入户前的水电主管线、房屋的防水、热水及供暖(如地暖、空调等)等设施设备较大缺陷处理由出租方负责。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澜沧江(昌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都办公点办公配套生活用房租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租赁地点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提供的住房规模能满足承租人现场办公住宿需要,具备相对封闭管理条件,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具有对拟出租房屋独立使用权的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11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