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文化宫采购舒华健身器械一批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集宁文化宫健身器械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jgh-2024009
一、 (B) 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集宁文化宫健身器材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集宁文化宫采购健身器械一批:商用椭圆机、跑步机、高低拉训练器、腿部后弯举训练器、大腿伸展训练器、大腿内外侧肌训练器、上位蝴蝶式胸肌训练器、调节哑铃凳、哑铃架(带哑铃)、水平练习椅、 PVC 运动地胶。
具体参数参考体育器械项目明细表(附件 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 “ 三证合一 ”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 投标人须为所需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或制造商承诺函( PVC 运动地板除外)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5 、 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 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2 报名资料: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以下全套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期间递送或者邮寄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光明路 37 号集宁铁路工人文化宫。
报名资料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4.2.1 《报名信息表》(附件 2 );
4.2.2 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内蒙古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 、附件 4 ) ;
4.2.3 资格要求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8 要求的资料;
4.2.4 报价表单独装袋密封。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4 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至少三家,如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需二次发布公告,请重新报名。
- 经采购小组评审,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 采购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谈判时间暂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为集宁铁路工人文化宫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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