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污水处理化学药剂定点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化学药剂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CZB2445X-1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化学药剂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6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有) (1)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六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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