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血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血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禄丰市禄城丰景17-6幢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HH2024-66号
项目名称: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血液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80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80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疗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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