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特殊消防七氟丙烷气瓶及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检验(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朔州市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特殊消防七氟丙烷气瓶及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检验(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特殊消防七氟丙烷气瓶及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检验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42-CG-241115450 、 SXZB-2408210611JNF2106/01 ) , 已由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 以 晋控投资字【 2024】286号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对七氟丙烷气瓶、干粉灭火装置拆下进行检验、充装,并安装恢复系统后出具检验报告,粘贴合格证。
2.2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CECS322:2012干粉灭火装置技术规程要求对全厂七氟丙烷气瓶、干粉灭火装置进行检验,气体、干粉充装至额定充装量,现场称重验收,并安装完成,恢复系统,并出具报告,粘贴合格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RD6无缝气瓶(限钢质无缝气瓶)、焊接气瓶(限焊接气瓶)检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电厂七氟丙烷气瓶或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检验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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