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环保科技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公告
重庆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NTXYGG20241105002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材分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NTCGXY202411050019
采购项目名称:环保科技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内容和范围:重庆南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石桥村。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从事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现采购一家保险公司提供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
(一)保险责任:
1.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地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由于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溢出或逸出,造成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内的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经国家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认定为突发意外环境污染事故,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承保区域的具体范围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清污费用
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对承保区域内非自有场地支出的合理的、必要的清污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法律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保险金额:¥5,000,00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5,0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 额:¥500,0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100.00元,每次事故第三者责任限额:¥2,000,000.00元,每次事故清污费用责任限 额:¥1,000,000.00元,每次事故清污费用免赔额:¥10,000.00元,法律费用累计责任限额:¥10,000.00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 ¥10,000.00元。
(三)保险期限:两年,自 2024 年11月10日零时起至2026年11月09日24时止。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卷采购需求。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信誉要求:不属于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华润电力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18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