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南网能源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WNY-CGZX-2024-059 )
一、招标条件
南网能源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NWNY-CGZX-2024-059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 实施 所在地区: 广西 钦州 、 玉林 、 贵港 、 百色、梧州、来宾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户用光伏)进行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本项目中标人可参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对应标包的户用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要新建/改造升压配变和高压线路的屋面光伏项目)的承接工作。在项目启动建设前需通过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确认符合投资条件后才能开展实际性的建设工作。
本项目对广西钦州、玉林、贵港、百色、梧州、来宾共 6个地区进行框架招标,预计采购容量为405MW,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南方电网广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 各 地区 每瓦单价 最高 限价 (含税) :
( 3 )屋顶产权调价机制:
2.2 招标范围
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按其中标单价承揽该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市场开发及手续办理、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 房屋建筑物检测并出具报告, 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承包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开发、设计、供货、施工、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框架项目内各子项目的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中标单价结算。承包人向招标人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整体质保 2年服务,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光伏电站的前期合法合规手续、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资源开发及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的签订、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并网及协调、公关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 1) 前期开发:承包人按照招标人的《终端客户选择标准》进行市场开发工作,包括前期手续、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促成甲方与终端客户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备案、并网手续办理等;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商、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业)、资信报告(工商业)、房产证明文件、银行卡、电表户号等资料);
( 2) 工程设计:包括现场踏勘及测量,确保用户屋顶资源条件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踏勘、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并网申请报告、施工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
( 3) 设备材料采购: 甲供 “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除外的 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 4) 工程施工:包括现场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加固(如需)、临时用地、设备转运和保管,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处理;
( 5) 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如需)、试运行及供电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签订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等;
( 6) 工程验收:包括消缺、配合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配合竣工验收等;
( 7) 工程质保: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保时间为:总体工程项目2年,光伏组串式逆变器(含逆变器数据采集器)10年,支架(含防水BIPV系统)10年,线缆、桥架10年;
( 8)光伏项目系统需预留标准接口,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光伏项目中的系统包括现场子站建设及主站平台数据接入两部分,其中现场子站建设(含计量)在EPC总承包总包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预留标准接口和协议对接主站;子站接入主站平台数据的接入服务费用列入本EPC总承包合同价中,按项目规模及具体情况由EPC方据实支付主站平台实施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做好接入配合工作,项目验收前提条件之一是主站平台数据接入验收合格。
( 9)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发包人的相关运维人员办理入场手续等相关工作。
( 10)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为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承包人服务范围内。
2.3 标的物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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