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大修设备信号电缆识别仪购置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招标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大修设备信号电缆识别仪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DGTD2024DW-06)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大修设备信号电缆识别仪购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大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台信号电缆识别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台信号电缆识别仪。备注:如果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其他详情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部分 1.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响应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专用资格部分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2.4.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格式可参考招标(采购)文件模板格式,也可提供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模板内容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制造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具体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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