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空调和电淋浴器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空调和电淋浴器维修项目采购文件
(公告编号:2024CWHGW038)
- 采购依据
由于受技术、设备、能力条件限制,我段没有专业空调和电淋浴器维修人员及设备场地,自身不具备空调和电淋浴器修理能力,为保证全年空调和电淋浴器正常使用,拟将我段2025年空调和电淋浴器维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项目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乌海工务段管内
2.2 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 月31日
2.3 维保项目及具体要求: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严格遵守《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17790-1999)、《电热水器安装规范标准》(GB20429-2006)国家标准、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为甲方所受理的空调、电淋浴器提供维修服务。设备维修、维护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并符合行业标准。 - 质量保证和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3.1 对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规格型号符合要求,质量合格,保证数量。
3.2 维修不符合要求或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3.3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3.4 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3.5 甲方通知乙方对乌海工务段管内空调、电淋浴器进行维修后,要求乙方48小时内对无法正常使用的空调、电淋浴器进行维修、更换,所有维修产生的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6 产品按甲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维修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承担。供方负责采购配件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安装维修工作。
3.7 提供产品的最近有效说明、合格证书、卫生批件及检测报告。 - 报名单位要求
4.1 报名单位为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报名单位具备空调、电淋浴器维修资格。
4.3 财务状况:独立经营,不得由其他公司、企业转开发票。
4.4 报名单位信誉:报名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前期的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缺陷或与发生质量纠纷。
4.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7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 报名及报价要求:
5.1 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 2024年11月5日18:00起至2024年11月12日18:00 止前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作报名无效)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要求邮箱注明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95306 平台报名:通过平台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 ,必须邮件和95306平台同时报名,缺少一项按报名未成功处理 。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报名结果。
报名表
(公章) 日期
5.2 报价要求
在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17790-1999)、《电热水器安装规范标准》(GB20429-2006)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执行同等质量、相同技术标准条件下最低折扣率中价原则。报名单位报价表,只需提供折扣报价即可,要求保留一位小数。
例:折扣报价为6.5折,大写陆点伍折,代表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打6.5折,最终评审以最低折扣为准。
报价文件内仍需提供每项折扣后具体报价金额,具体报价金额按实际金额填写,不得进行四舍五入、取整等操作。 - 采购项目及最高限价
- 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7.1 报名单位报价表(总体折扣及分项明细具体报价)。
7.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共同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彩印)。
7.3 报价单位基本情况。
7.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7.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6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7.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7.8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7.9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7.10 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7.11 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
7.12 请携带报名表、报名承诺书原件在开会当日报到时递交。
7.13 报价承诺书(见附件)。 - 报价文件书写要求
报价文件应装档案袋内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报价时统一开封。报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①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报名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③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④报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 评审标准和方法
9.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报价单位最低折扣成交法,经评委评审同意则为有效报价单位。
9.2 价格修正
9.2.1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9.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单位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9.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价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9.3.3 评审小组对有疑问的报价单位有权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原件或清晰影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完整原件或清晰影印件的报价文件按否决其报价处理。
9.4 重大偏差确认
9.4.1 报价单位应对报价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差的报价文件,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报价文件进行否决处理。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9.4.2 以下情况属重大偏差:
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未按报价文件规定对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报名的单位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报价文件记载的规范标准、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证明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
报价文件记载的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
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价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的。
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雷同报价文件认定后,取消所有雷同报价文件所属单位参会资格。
9.5 经评审小组评审,该包件所有报名单位都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报价处理的,评审小组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采购。 - 成交公示
10.1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为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10.2 对未成交的报名单位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及采购相关所有资料。 - 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报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 合同签订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 会议地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 会议时间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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