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枢纽城厢站货15线综合视频监控补强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1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成都枢纽城厢站货15线综合视频监控补强 已由成都局集团公司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统计部关于 下达铁路运输设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2024 年第 17 批)的通知 》(计统函〔 2024 〕 125 号)下达投资计划,以《概预算审查所关于 成都枢纽城厢站货 15 线综合视频监控补强 工程施工设计的批复》(概审技〔 2024 〕 317 )完成设计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安全生产费资金 ,项目执行单位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 ,比选代理人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 .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 成都枢纽城厢站货 15 线 。
2.2 建设规模: 成都枢纽城厢站货 15 线综合视频监控补强工程的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2.3 计划工期: 3 0日。
2.4 比选范围: 清单第06章、清单第11章其他费以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 参选人资格要求
3 . 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或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及以上 资 质, 同等条件下具有铁路沿线工作经验优先(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已进入成都局集团公司 零小工程 施工单位管理信息库。具有施工安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信用良好,信用评级在 C 级及以上。
3 . 2 诚信要求
3 . 2 . 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2 )在规定期限内被拒绝合作的。
3 . 2 . 2 本次比选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参选人依法进行限制。
4. 报价申请资料的递交
4.1报价申请资料递交时间为202 4 年 11 月 15 日 9时0分至202 4 年 7 月 15 日 9时30分,递交报价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11 月 15 日 9时3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段(驷马桥路2号成都电务段)311号办公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没有密封的报价申请资料,我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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