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国际JORC标准资源储量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国际JORC标准资源储量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11115,招标人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雁宝能源所属四座生产煤矿,宝日希勒露天矿、扎尼河露天矿、雁南煤矿、敏东一矿。其中扎尼河露天矿,雁南煤矿,敏东一矿三座矿山为大雁公司所属;宝日希勒露天矿为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大雁公司计划 2024年12月31日 完成上市,按照《关于规范煤炭资源储量信息披露管理的通知(办发计划〔 2023〕346号)》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有关规定要求要求,需对上述大雁公司三座煤矿及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一座煤矿共计四座煤矿进行国际JORC标准资源储量评估,披露矿山JORC标准原地资源储量、可采储量、可销售储量等信息,编制 提交 合资格人士报告。本项目标包为一个标包 ,要求按矿山分别报价,合同签署两份,一份与大雁公司签订,一份与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资格人士报告分公司提交,每份提交两套纸板,一份电子版。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 1 月 30 日。
项目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项目国际JORC标准资源储量评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为中文以外的语言版本,须提供对应的翻译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签署过国际JORC标准报告的合资格人士,提供已签署过的国际JORC标准合资格人士报告一份(报告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果报告为中文以外的语言版本,须提供对应的翻译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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