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医院科技金融及数字金融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就 温州市中心医院科技金融及数字金融合作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 温州市中心医院科技金融及数字金融合作项目 , ZJ240324/01。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温州市中心医院科技金融及数字金融合作项目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性质 | 数量 |
---|---|---|---|
1 | 智能自助终端(综合版) | 硬 件 | 15台 |
2 | 智能自助终端(智慧版) | 5台 | |
3 | 自助终端服务系统 (自助终端信息服务系统) | 软 件 | 1套 |
4 | 数字人民币场景系统改造 | 1套 |
3、供货期: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硬件设备1个月内到货并完成验收,软件系统2个月内完成验收。
4、免费质保期 :该项目(软硬件)提供不少于 3年的免费维护。
5 、采购期内项目预算(若需)、资金来 源: 121.8 万元( 含税)。自筹资金。
6 、中标人数量: 1 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或民事主体资格,需 提供 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 作为证明材料 ,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
2、至报名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资格要求: 【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5. 1.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软件产品需提供软著文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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