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标段2食品粮油类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 招 标人 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 招标项 目 资金来 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企业自筹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该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条件 ,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
2.2招标范围:标段2:食品粮油类,32种商品。本项目拟采用框架协议加订单的模式进行采购,合同期限一年。数量为预估数,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2.3交货期限:中标人需在招标人下单后 5 日内,完成产品的配送。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入围中标人数量:标段2食品粮油类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中标人数量 1 5家。
2.6 投标规则:全省营销宣传用品框架协议项目分为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投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2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代理资格,提供产品质量报告。
3. 4 投标人应具备保证及时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 5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 6 投标人当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 10 招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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