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数币收款商户码签牌及受理标识牌采购项目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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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数币收款商户码签牌及受理标识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数币收款商户码签牌及受理标识牌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
1.3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4 招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数币收款商户码签牌及受理标识牌采购。
1.5 招标编号: ZB203224R73844 。
1.6 服务期限: 2 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经营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 投标人确保在开标前与建设银行总行数据机房专用服务器完成系统对接,满足招标人码签牌印制相关数据 SFTP 专线传输模式,将生产进程状态实时更新返回招标人系统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数币收款码签牌项目业绩案例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份符合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至少1张合同期内项目发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6 投标人近 3 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2.7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 投标人须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 2 )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 3 )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 4 )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
( 5 )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 / 监事 / 高管人员;
( 6 )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2.9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10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11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 3 次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 2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3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
2.14 投标人 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 (提供承诺 书加盖公章)。
2.15 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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