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202-ZB-241015360 SXZB-2409 25410GZH022/01 -C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第2次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JNB202-ZB-241015360 SXZB-2409 25410GZH022/01 -C )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 [2024]58号 、 晋控煤业经发 [2024]73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折旧 资金,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规模 : 为满足塔山矿安全生产需求 , 购置 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型号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 辆 | 3 | WLR-19 | 塔山矿 | / |
2.3 交货 地点: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
2.4 交货 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投标时提供 19座矿用防爆新能源人车( 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 :新能源人车(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 人 车 )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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