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预审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已由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2108-150123-89-01-87683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2 本工程建设地点:项目地块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纵 1 路东,云谷横 42 路南,新区西南区域,宗地编号 E01-02-01 。地块东侧为公共区域,南侧为农行地块,西侧为保密印刷厂,北侧为住宅用地。地块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 37.94 公顷(约 569 亩)。地块四至范围:西至云谷纵 1 路,南至云谷横 43 路,东至新区纵 7 路,北至云谷横 42 路。
2.3 本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园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独立成园的原则,整体规划园区布局,确保机房区安全高效地运行、配套办公区舒适温馨的生活。机房建设总规模应满足现阶段和未来 10 年发展目标,总体不少于 30 万台服务器部署需求进行规划。
本期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一栋生产运维楼、一栋生活配套楼、五栋机房楼、五栋柴发楼、两栋 110kV 变电站、门卫及本期园区生产、生活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一期道路铺装、广场、园林景观小品等室外工程;项目一、二、三期建设用地范围内围墙;二三期范围内场地平整、绿化;一期建设范围内的综合管沟;项目一期室外地下管网;本期工程与后续工程各专业的接驳与预留等。一期建筑面积约 18.9 万平方米,建成后拟投产机柜数不少于 9560 个,其中包括运营商机柜 200 个(具体施工范围见服务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投资估算额:约 13.6 亿元 。
2.4 本工程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建筑工程施工与安装、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系统调试、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以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等。
2.6 其他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等材料扫描件。
3.2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且三年内未被处以上述行政处罚。
3.3 申请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 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5 申请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6 申请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 1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内容应明确定性为“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 2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3 )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犯罪行为的。
( 4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
( 5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 6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7 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申请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申请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申请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8 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需承诺在工程周期内,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保持在有效状态。
3.9 申请人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许可证核发日期为准),具有在此期间开工的合同金额 5 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机房(或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应当为新建项目,不包括改造项目;至少应当包括数据中心的土建部分。
3.10. 申请人具备满足资质要求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申请人后续拟派人员满足同等资质条件。本项目对人员的最低要求如下。
( 1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为准),具有在此期间竣工的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接的合同金额 5 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机房(或数据中心、算力中心)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上述业绩应当为新建项目,不包括改造项目;至少应当包括数据中心的土建部分。
( 2 )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 1 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质量管理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 )各专业负责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幕墙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强弱电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水暖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BIM 专业负责人( 1 人):具有 BIM 相关等级证书、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其他人员
商务经理( 1 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造价工程师( 2 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建 1 人,注册专业为安装 1 人,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BIM 工程师( 2 人):具有 BIM 相关等级证书。
标准员 1 人,机械员 1 人,施工员 11 人,质量员 6 人,材料员 4 人,资料员 2 人。
安全员( 5 人):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5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需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 10 年以上,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商务经理、造价工程师需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 5 年以上; BIM 工程师、标准员、机械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需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人需提供拟派出人员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和学历材料作为依据。
申请人需承诺,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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