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 哈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JNC346-ZB-241125313 、 SXMTZB2401F-1022(G) )已 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 。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
标段(包)内容:
2.2.1.按照《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2022)、《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讯技术要求》(202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库建设规范》(2022)要求,建设采空区GNSS在线变形监测系统66套(其中2套为基准站,64套为监测站)。
2.2.2提交两个月地面沉降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2.2.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砂墩子煤矿。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 。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砂墩子煤矿采空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设计施工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 3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2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 1 年 1 0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地面变形监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 具备 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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