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澜沧县酒井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4-C2-00402-PESP-0012
项目名称:澜沧县酒井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10
最高限价(万元):210
采购需求: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建筑面积181.44平方米)及配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除臭设备等,新增移动式压缩垃圾箱1个(压缩量18立方米)、240L加厚垃圾桶741个。(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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