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供气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供气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Y2024010030
项目名称: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供气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5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签订后,供应商的运维服务标准必须按响应文件承诺标准进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容器)》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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