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生产调度中心大屏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生产调度中心大屏购置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wlzxxxjsb-2024-0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局-济南铁路物流中心(山东济铁陆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生产调度中心大屏购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主要物资设备:济南铁路物流中心生产调度中心大屏购置项目,包件划分及采购数量等详见附表。Led显示屏、视频处理器品牌须为利亚德、洲明、海信、艾比森中的一个。项目预算金额175000元(含税)。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 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招标业务。
3.2.报价 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报价 人必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代理商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5.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6. 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7.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3.9.报价 人近三年内具有同类产品(服务)在铁路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10. 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
3.11 报价 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2 项目技术规格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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