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11-2-0020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采购人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主要工作为:对海洋环境影响及陆地环境影响做出评价,在鸟类影响、噪声影响、电磁辐射影响、渔业影响等相关专题成果基础上,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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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11924110001 | 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_华能东 | F0101013 | F0101013 | 华能东营河口鲁北基地950MW光伏发电项目(D5)送出工程环评报告书编制_华能东 | 1 | 每一个 | 2024-12-12 | 2024-12-12 | 2024-12-12 | 2024-12-12 | 2024-12-12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 (7)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或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2 专项条件:
2. 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无 。 2.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独立完成的环评报告服务内容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3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2.4 是否接受代理商:否。 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备案。 2)供应商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至少配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名,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完成的该海域春、秋两季海洋调查数据及报告等成果资料,并提供调查数据的CMA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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