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环保新疆分公司2025年#1、#2机组脱硫系统脱硫设备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14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5年#1、#2机组脱硫系统脱硫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市滨湖乡昌滨路666号华电昌吉热电厂脱硫运营部。
2.2项目规模:#1、#2机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新疆分公司 2025 年 #1 、 #2 机组脱硫系统脱硫设备设施维保 (CHDTDZ017/17-QT-14601): 新疆分公司 2025 年 #1 、 #2 机组脱硫系统脱硫设备设施维保。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分公司2025年#1、#2机组脱硫系统脱硫设备设施维保】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火电机组系统检修或运维类似业绩合同盖章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服务内容)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确认,且无不良业绩。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