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南沙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2-02269-YNZX-0105
项目名称:元阳县南沙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80
最高限价(万元):380
采购需求: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36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元阳县南沙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磋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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