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集中招标(16-3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40KA330KA电解槽大修纳米隔热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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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六次集中招标(16-3青海百
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40KA330KA 电解槽大修纳米隔热板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4-11-01-113-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注册资本48.223亿元。根据2025年电解槽大修计划需采购240KA\330KA电解槽大修材料纳米隔热板。
2.2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2.2.1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40KA\330KA电解槽大修材料纳米隔热板采购项目。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2.2.2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开始供货,根据买方要求直到供货完毕。
2.2.3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240KA\330KA电解槽大修材料纳米隔热板,除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外,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招标内容
主要物资:纳米隔热板,所供物资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
2.4主要工作内容
2.4.1所采购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4.2物资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2.4.3提供所供物资的使用说明书及检测报告;
2.4.4质保期:一年,自物资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米隔热板生产企业。
4.2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纳米隔热板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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