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生物质项目2024年#1锅炉维修工作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公告
辽宁清原生物质项目2024年#1锅炉维修工作
项目编号:KJGS-GC-BBCG_FDYY-FDYYGS-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镇苍石村
一、采购条件
辽宁清原生物质项目2024年#1锅炉维修工作已由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辽宁清原生物质项目,建设规模为1台40兆瓦生物质发电机组,本电站配备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40MW汽轮机。
2.采购范围及要求
(1)采购范围:辽宁清原生物质项目2024年#1锅炉本体检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炉膛水冷壁变形修复、锅炉钢性梁更换、锅炉尾部漏风封堵等工作。
(2)工作内容:本次#1锅炉检修工作包含:1.锅炉炉膛受热面检查修复:修复变形的水冷壁、受热面及炉墙四角漏风情况检查,过热器防磨瓦更换,脱落浇注料修复;2.炉膛前后左右墙钢性梁更换:拆保温更换变形钢性梁共24根;3.锅炉本体及尾部烟道漏风点修复(包括省煤器入口膨胀节处、低温过热器出口集箱穿墙管处、水平烟道后墙处、炉顶受热面支吊架穿墙处)。维修后达到锅炉漏风量在正常的要求范围内,锅炉各参数运行正常,且满足锅炉正常带负荷能力。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4)质量要求:应符合我国国家或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业主、甲方的要求。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答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
(3)应答人具备2022年至应答截止时间火力发电厂或生物质发电厂检修或维护业绩。
(4)应答人(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未连续亏损(三年亏损为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202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现有的合法财务报表。
(5)应答人为一般纳税人,纳税评级不得为C或D级。
(6)应答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有关记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应答人2022年至应答截止时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8)应答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以上要求应答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应答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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