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24年北城东园九龙居南侧居民巷道路改造工程公告
枣阳市2024年北城东园九龙居南侧居民巷道路改造工程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6 17:57:56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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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8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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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枣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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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枣阳市2024年北城东园九龙居南侧居民巷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HG-ZFCG-2024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683-2024-00808
3、项目名称: 枣阳市2024年北城东园九龙居南侧居民巷道路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64.450200 (万元)
6、最高限价: 64.4502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合同融资等政策。(1)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在投或中标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上述管理班子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带网址的社保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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