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11-07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白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XXZC-2024-159
项目名称:白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业务用房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7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4035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与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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