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博兴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滨州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博兴公司生产用车辆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119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用设备日常维护、事故抢修时所需车辆及其驾驶、吊装、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厂房区域、电控楼区域、集控楼区域、变压器区域、升压站区域、循环水区域、水岛区域、电除尘区域、送引风机区域、脱硫区域、启动锅炉区域、筒仓区域、条形煤场区域、卸煤及燃料输送区域、材料库房区域等区域生产设施吊装、运输服务 。生产用车辆包括:汽车吊( 25T)、汽车吊(50T)、汽车吊(70T)、汽车吊(100T)、汽车吊(130T)、汽车吊(200T)、汽车吊(300T)、汽车吊(500T)、货车(6米)、货车(9米)、货车(13米)、平板车(10T)、平板车(20T)、10轮自卸式翻斗车、挖掘机50、挖掘机70、挖掘机220(含道路破拆)、12米高空作业升降车、20米曲臂车、28米曲臂车、长途货运(33t及以下单程)、大件长途货运(33t以上单程)。
服务期限:自 2024年12月01日至 2027年11月30日(最终时间为招标方通知为准),总工期36月。合同累计结算金额达合同暂定总价与服务期限到期任一条件达到,本合同履行完毕 。
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纯化镇,国家能源博兴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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