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路灯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6002JH620982010
项目名称:路灯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及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42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方式进行改造、建设、管理,托管期限为10年,利用每年420万元的市政路灯设施维护费用分年度支付给托管单位。1.替换1895盏高能耗钠灯、4454盏低寿命普通LED灯具,10年内产品寿命质保,照明效果质保;2.实现所有替换灯具远程智慧单灯控制,云平台智慧中心建设;3.加高198盏驼铃灯,提升照明效果;4.实现484盏太阳能路灯改造;5.20km电缆更换(进行套管保护恢复路面原状);6.新增160套路灯,安装于莫高国际机场至敦煌东收费站路段;7.关键节点增设文化元素灯和2025年春节文化灯展建设工作;8.运营期内实现能源、人员、设备设施全方位托管。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第三季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1.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1.5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2024年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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