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加药系统Q=0.06m3/hDN3000×3000汽油30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青岛炼化加药系统\Q=0.06m3/h DN3000×3000 汽油 304(招标编号:NWZ241126-2115-03883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药系统\Q=0.06m3/h DN3000×3000 汽油 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加药系统\Q=0.06m3/h DN3000×3000 汽油 304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2024年10月)塔顶工艺防腐精准自动加注系统至少1家(含1套)及以上且实际成功运行超过1年的使用业绩(业绩供货范围包含控制分析软件与配套硬件;控制指标包含露点、腐蚀速率、PH值及铁离子浓度),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包括规格、数量、名称、技术要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如合同无技术要求说明,必须提供合同双方最终签订版技术协议或鉴定文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1份1年以上与提供业绩合同对应并包含露点区域和露点温度实时计算及展示的系统界面截图的用户使用证明(需签字盖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提供的塔顶工艺防腐精准自动加注系统必须能实时监控塔顶冷却系统的露点温度,并在系统中实时展示,有展示界面,提供软件系统功能展示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