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竞争性磋商-HRC(2024)-CG140-门诊排队叫号提升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门诊排队叫号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4)-CG140
项目名称:门诊排队叫号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备 注: 1. 本 项目为整体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完整的磋商响应报价,磋商响应 文 件应完整,包含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内容,磋商与成交以整体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交付,部署上线使用。试运行时间: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承诺函(若有))”,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有)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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