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两相流流量计框架协议两相流流量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东北油气分公司-两相流流量计框架协议两相流流量计(招标编号:NWZ241106-3805-03745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两相流流量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两相流流量计\法兰式 PN63 DN50 304 隔爆型 RS485+Modbus DC24V 5级 | 56.000 | 台 |
2 | 两相流流量计\法兰式 CL900 2" 316L 隔爆型 4-20mA+HART+RS485 DC24V 5级 | 4.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认证范围应包括压力管道元件-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或同类商品)近三年成功应用的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增值税发票,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进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书面承诺接到用户维修或安装通知后24小时响应、48小时到达现场售后维修或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工作。 (2)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产品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LVF<10%、LVF<50%、LVF:0~100%准确度为气相:±5%,液相:±10%的适用条件产品。 (3)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供应的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绿色环保相关要求,并保证本公司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中国石化绿色采购要求,(请参照《中国石化物资绿色采购管理办法》JZGSH-A0905-22-002-2021-2)。 (4)投标人需承诺标的物主体焊接工作由投标人自主完成,不得委托第三方(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