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制度创新工作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2024126
项目名称:前海合作区制度创新工作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是围绕制度创新工作体系、制度创新系统集成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质量和数量、创新成果复制推广、重点领域改革情况等,总结前海合作区制度创新工作总体情况和特点。
二是梳理瑞士、新加坡等国外经济体,以及上海浦东等自贸试验区、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平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推进制度创新工作的创新举措,提炼可供前海借鉴的经验。
三是通过实地调研、对比研究等方式,分析前海推进制度创新工作特别是《前海规划》印发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实际进行分析。
四是围绕《前海方案》《前海规划》明确的战略定位及重点改革任务,结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实施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并收集企业和公众反馈意见,了解他们对前海制度创新工作的满意度和期待,针对性地提出前海合作区深化制度创新工作的重点方向、具体路径和对策建议。
五是围绕投资、贸易、金融、法律、人才等领域,梳理《前海规划》印发实施以来,前海拟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清单。
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单位公章的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