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2025年度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集中招标(公开,扬子石化氧化钙/氢氧化钙32000吨)氧化钙≥85%优等品散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中国石化无机化学品集中招标(公开,扬子石化氧化钙/氢氧化钙32000吨)氧化钙\≥85% 优等品 散装(招标编号:NWZ241126-0801-03880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氧化钙\≥85% 优等品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氧化钙\≥85% 优等品 散装 | 30000.000 | 吨 |
2 | 氢氧化钙\(92%) | 2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生产基地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批复文件 (3)投标人生产基地取得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协议,并同时提供合作矿方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上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企业损益表、负债表等。
3.1.3 业绩要求。
(1)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 12 个月内生产基地工业用电费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且发票金额不低于20万元,不得提供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发票。 (2)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24个月投标产品在国内石化及其他行业锅炉脱硫同类用途使用的销售业绩证明,且销售业绩不低于200万元,须附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标的物使用终端用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机化学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③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④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投标人至少提供包内标的物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各一份,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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